打搅您二人的讨论了。应先修德,久之规也就自然立了。

先立规再修德,“效率低”,且极易“假”德,不是真德。个人之见,只想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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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发展很可能这样的规律。日后有机会再细究。 -玄野- 给 玄野 发送悄悄话 玄野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17/2012 postreply 03: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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