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之争,最好不要上法庭 (补充)


 文人写文章发表,就是让人们评论的。所谓百家争鸣,所谓顾客是上帝,归根到底是读者决定。法庭是什么?法庭是暴力的门面,已经不是文斗的范围。


 


去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当初发现准晶时,先被美国的研究小组赶走,后被一诺贝尔奖获得者指责,没有准晶(质疑事实),只有准科学家(质疑人品)。这种质疑其实为日后得奖作了铺垫。很多有趣的新材料一般人是不知道的。


 


再看肖传国,受到方舟子质疑,便走了法庭的旁门左道。既然名声已起,应把那还比较粗糙的肖氏反射弧完善,扩大战果,日后得一诺贝尔奖也不可知。


 


有人写了一本书质疑美国航天局登月其实是绕月球转了一下而已。他用的全是航天局的公布材料,玩的是逻辑质疑。方舟子质疑韩寒,走的是类似的路子。航天局至少承认有些照片是误用,不是在月球上拍的。


 


面对方舟子质疑,韩寒可以不睬,可以反驳,可以认错,可以悬赏。原则上,韩寒当然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但吾以为,走向法庭不是文人的作为,倒像商人的举止。有唐骏李开复在前,事过境迁,该干什么干什么。


 


有人说,这样不就可以随便坏人名声了。非也。若是网上匪兵甲所为,自然不为人知,也不伤人毫毛。若是名人所为,必会伤害自己的名声。


 


文人之争,是可以的,一般是有趣的,常常是有益的。文攻武卫,就像文革,乱了章法。

所有跟帖: 

若是名将所为,必会伤害自己的名声——NOD NOD :) -JieHu-- 给 JieHu- 发送悄悄话 JieHu-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31/2012 postreply 13:48:38

我是同情肖传国的,希望他不要记恨方舟子,走出阴影。 -solo1- 给 solo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31/2012 postreply 14:15:04

老方坏了两个炸药奖 -乱弹- 给 乱弹 发送悄悄话 乱弹 的博客首页 (22 bytes) () 01/31/2012 postreply 19:16:41

做贼心虚,恶人先告状 -ba12nd- 给 ba12nd 发送悄悄话 ba12nd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31/2012 postreply 20:33:19

上法庭 做的好;输赢无所谓,有理说理。这场官司早晚要打的。 -为人母- 给 为人母 发送悄悄话 为人母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1/31/2012 postreply 21: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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