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
第一次我看到他时他还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他试图在一颗很矮的树下躲雨。当我的泪水滴到他的唇上时,他爽了。
他将我采回去。想尽办法榨出我的泪,好让他可以再爽。于是,我的泪成了世人爽的一个条件。然后,我出名了,大家都说我很野,区别于我身旁别的动物。
我的名字被用在不同地方做招牌,那是让大家花钱买爽的地方。人们叫那地方叫野店。
于是我明白了,人们爽不爽其实和我流不流泪无关。如同发现我的那个人一样,他们其实需要的是狂野。
狼
狼,依旧是那个没有狈的狼。
我被太阳抛弃在田野里,据说因我太懒惰。
其实,我比太阳起得更早。在朝霞还在含羞的时候,我就已经用露水洗过脸了。可是,人们都听太阳的,不愿意听我唠叨。
于是,我追着太阳,死死缠绕着她的温柔。于是,我们缠绵一整天,没人知道我们会分开。直到夜暮降临。然后,另一只狼跟我结伴而行。
一只的狼的长尾巴就像包扎伤口用过的纱布缠住了我的四条腿,他们说腿上的伤口见不得阳光。他们还说这样会帮助我以后跑得更快更远。
这样,我的任务很简单,那就是在狼群中当狼,直到找到一片新天地,一个新世界。
很久,我才领悟: 纱布就是狼的衣裳。
嚎
“口”和“豪”两字的组合叫嚎。
“嚎”是12音之一,低八度和高八度之间那段。 那该是古人开始做爱的信号,可是,他们却嚎了,因为口中有天真的自豪。
原来,阳光下那整个白天是狂野,而不吃不喝不思不想的夜才是嚎的时刻。
朋友。愿你多嚎!
祝你圣诞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