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法律规定,凡救回鲁国被卖到外国做奴隶者得物质奖励.有人做了这样的事却说不愿接受奖励,也鼓励其他人不要接受.孔子就说他乱法,说这样一来,道德标准被拔得太高,大家就不愿做好事了.
做好事就该受褒奖,这样才能扬善惩恶,鼓舞人心.春秋时代不是有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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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多谢。不知仁兄是否有原文,能否贴过来?
-玄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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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011 postreply
03: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