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主并各位大侠:
外地人到新地方总有故事。刚搬来城里,上星期五在这儿盖了两楼然后就出门了。今天回家,两楼全被拆, 找不着家了。
光听过国内拆迁的天方夜谭,头一次自己经历,其震撼力道完全不同,肾上腺素一顶,就要找律师打财产官司。律师问我“你盖的什么楼?盖哪儿啦?”。 刚要张口,忽然意识到问题所在,茶馆区,大家修身养性,鼓捣情趣的地方,我那两楼一个住蒯大富领着的红卫兵暴徒另一个住O. J. 辛普森,确是不合适。算了,官司不打了。
谢谢坛主及各位大侠过去两周的善待,日后如有咖啡馆的生意还会回来,不然,城里其它地方见。
悠着点儿。
文革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