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在道义上,经过法律程序认定这件事为错是最总重要的, 这样是非就清楚了。至于惩罚不能用

金钱,一定要用某个人的肉身,这个观点我不赞同。有时是这样,但这个事情决策人已死,惩罚他的肉身怎么就那么重要呢,惩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他下次再犯,而这个已死之人已经没有下一次了。别的人,已经从这个认定是非的决定中得到导向,今后不可再做类似事情。 当事人也得到实际的财产补偿。

如果这还不够,一定要搞暴力,或者推翻一个党,那是政治运动了,我不打算参与任何一方的政治运动。但是,我们都得记得,即使上来一个别的党,你能保证它就全干好事么,那是对人性的错误判断,一湘情愿。人要意识到,我的生命是不能依赖于任何党的。你和任何党都只是一个时而支持,时而批评制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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