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看Walesonline关于朗朗的相关新闻的原始报道:
该报道第一句关注的是音乐会的安全问题:SECURITY concerns were raised at one of Wales’ leading concert venues yesterday after an audience member accosted one of the world’s greatest pianists on stage unopposed.
同时,报道引用观众的话说:“保安人员的反应简直荒唐,那名观众(郭俊)一度把手伸进内侧口袋我以为他要拔出一把抢来。”
另一位观众说:“我们感到担心,一个观众就能这样拿一束花跳上舞台,那很可能不是一束花,是武器或一把枪。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在一场古典音乐会上看到这种情景。”
其实在中场休息时郭俊就把一个黄色信封夹在朗朗钢琴的琴键上。
鉴于这种情况,朗朗的反应并不出人意料。如果说朗朗没有好好和郭俊沟通而离开舞台是粗鲁,那郭俊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更加粗鲁缺乏基本的礼仪教养?
其次,如何定位朗朗?
如果他是刘晓波,面对他人的请求还置之不理,那我们完全有理由谴责他的虚伪胆怯和粗鲁,但是朗朗不过是一个靠弹琴挣钱的商人,要求他用自己的商业前途做赌注来表达一种他自己未必认可的政治理念,这现实吗?抛开政治不谈,任何一位演艺大腕,你突然上台要求他演唱一首你喜欢的歌曲,他/她会如何反应?就算他/她“佛袖而去”,你有权力破口大骂吗?如果把500万美元放在你面前让你和中共做生意,我猜你未必会比朗朗作的更好。
站着说话是不感到腰疼的。
朗朗,89年他7岁,在过后的暗无天日的钢琴训练里,在中共的那种教育下,你要他如何理解六四?要他如何成为一个“讨伐专制的民族英雄”?
就算朗朗是“党和国家领导人”,你要求中宣部部长声讨六四,愚蠢的是谁?
难道我们仅仅是因为自己占据了道德高度,就可以强行要求他人按自己的价值观行事了吗?这不又回到了文革?
最后,我们可以谴责一个人的无耻,但没有权利强迫一个人高尚。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批评朗朗在白宫弹奏《我的祖国》,但没有权利指责他对六四保持沉默。
打着民主旗号实施专制的做法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