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问题是对其糟粕缺乏明确的法律监督,一切不过是泛泛而谈,精华自然也就很难得到承认与尊重。

本帖于 2011-05-18 12:17:15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回答: 【杂感】往圣与绝学为人父2011-05-17 20:26:05

这个方面非常欣赏韩国的态度:儒教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具有巨大影响力、受到珍惜,但前提是糟粕作用受到诸多立法的严格限制。比如:

1 孔子重视亲情,提出子为父隐,韩国法律针对该说从轻量刑,但纵使从轻量刑也有严明的最低期限。

2 孔子重视伦理道德与家庭价值,针对男女婚后的出轨便有通奸法伺候,任何人不得例外。公众场合,所有有关调情的玩笑或者性话题均被视为不伦。离婚行为往往致使身败名裂。

3 孔子重视礼仪教化,女性吸烟有悖传统,那么法律明确规定女性只能在室内或者屋檐下吸烟,如果某位男士还是忍不住而咆哮,对不起哦,小心对方的举报。

4 孔子重视社会交游与人情往来,所以法律明确规定受贿罪数目(呵呵,数目很低),涉及个人隐私的小道消息会有诽谤罪量刑。

5 儒教社会往往重男轻女,那么法律规定,医生事前泄露胎儿性别是为违法,三个月之后的堕胎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

6 社会允许个人把儒教提升到宗教层面进行信奉或表述,但前提是不得对其他宗教发表攻击性意见。并且,宗教的科学概念在小学阶段就得到正确灌输。

中国的讨论,看了半天还是泛泛而谈,致使双重道德或者多重道德无所不在,很难顺服人心。不过,我对前途很乐观,认为社会既需要为父兄、玄野兄、鹤兄这样的倡导者,也需要猴兄、汉南兄、娅米姐姐这样的质疑者。并且期望中国能针对儒教影响明确立法,以切实撇其糟粕、保障其精华。^^

所有跟帖: 

幸福说的真好!希望中国能像韩国学习。:) -为人父- 给 为人父 发送悄悄话 为人父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18/2011 postreply 18:40:25

韓國經驗還得請您以後繼續多點介紹。 -吮露鶴- 给 吮露鶴 发送悄悄话 吮露鶴 的博客首页 (478 bytes) () 05/18/2011 postreply 21: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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