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语:婚外恋与二奶 何罪之有?



小学四五年级的时侯,突然发现世上竟然有小说这东西,就废寝忘食地读了起来。那时正值文革末期,学校里没有多少书可读,就把小说读得昏天黑地,连续几天,能睁开眼睛就不停地读,累的两眼发干发痛,直流泪。家父见此,心痛,就说,你年纪这么小,不懂小说,只是看个情节,何苦把眼睛累成这样?

我一直不服气家父说我年纪小,不懂小说,只看个情节。长大成人后才知道,那些伟大的文学作品,竟然大多与婚外恋和二奶有关,难道家父说的是这件事?

出国后,依然不务正业,开始读英文科幻小说,也是读得不亦乐乎。读着读着,发现这些洋鬼子对人类未来还很认真,竟然探讨起一夫一妻制婚姻伦理道德本身是否道德的问题。他们发问,如果科学进步到某一天,人的寿命高达2千岁以上,是否还应该坚守为短命鬼(一般寿命在百岁以下)设计的一夫一妻制。这种探索令人肃然起敬,试想一个男人经历两千多年的风风雨雨,如果只给他一次选择女人的机会,那简直是残酷,对女人也不公平。从这个角度看, 男人找个二奶似乎并非那么不道德。

放眼美国政坛,2000年至2009年,全国性的与二奶相关,并导致政治人物下台的丑闻高达20起,2000年之前更有总统克林顿,和共和党领袖Newt Gingrich 涉案。

这诸多政坛大人物频频陷入婚外恋丑闻,且乐此不疲,是简单的道德观念败坏能够解释得了的吗?

婚姻困境

其实,男女之间有三个层次的关系:友情,性爱和婚姻。其中,婚姻困境是导致婚外恋的主要原因。

婚姻本质上是一份经济合同。婚姻同履行其它经济合同一样,道德体现在你是否能够履行承诺。人们往往在道德上原谅,甚至佩服那些离婚时,将全部或大部分家产分给女方的男人,这与婚姻本质是经济合同有关。

婚姻这份经济合同有个特点, 就是排他性,一纸婚姻书是独家协议,此后不准与其他人另签合同。据说,前总统克林顿的女儿即将出嫁,婚姻合同明文规定,男方如婚外找二奶,需赔偿克千金一千万美金。娶到公主,代价自然不菲。

维持婚姻合同,终生不渝,是件不容易的事,尤其在男人遇到婚姻困境之时:

婚姻作为经济合同,第一件事是解决一家人日常生活的油盐酱醋柴问题。挣份固定工资,按月付房屋贷款,孩子的教育经费,孝敬双方父母,招待朋友,时不常款待一次自己和家人。大多数男人们为此磨耗时光,终生碌碌无为。

另外少数男人们,不甘于平淡,往往愿意承担经济风险,牺牲舒适的家庭生活,做点自己的事业。但是,结婚之后,一个人的风险就是全家人的风险。如果妻子不愿同丈夫一道冒此风险,夫妻之间的裂痕自然就出现了。有的夫妻选择妥协,坚持不妥协的多数选择离婚。

即使夫妻有共同的志向,有共同承担风险的勇气,到一定的时候,夫妻之间在对同一问题的看法和处理问题的方法上,也会出现自然分歧。这同一个企业内部高管之间的分歧一样,分歧过大,无法袮补,就必须有一方分开。

性爱方面,男女的感受不同,有的夫妻之间配合默契;有的夫妻之间则由于生理或年龄因素,床第之间并不融洽,有的甚至互为残害。

更不要说,许多婚姻当初能够签约,或是出于家庭背景,裙带关系,甚或为了谋取政治利益。

婚姻困境的结果导致在许多国家,一半的婚姻以离婚而终结。婚姻从它开始的第一天起,就存在破裂的种子。

婚姻困境的袮补

男女纯友情这个层次上,是男是女本身并不重要。只是男女之间,相比较于同性之间,有发展成性爱和婚姻的潜力。已婚的女人们对此比较敏感,经常及时地控制住各种潜在倾向,包括丈夫与其他女人的正常交往。大多数男人则随其自然。

性爱对男人来说是上床,对女人来说是浪漫,男女之间对此事的认知差别很大,因此常常出现类似猫捉老鼠,相互捉迷藏的事情。爱情必然与性并生,性是皮,爱情是毛,没有皮,爱情没有依附的地方。性爱虽与性有关,但与为利益而结成的婚姻相比,它是相当纯洁的。

有的男人像飞蛾扑火一样走进婚外恋,搞得轰轰烈烈,诸如抛弃皇帝权位,抛弃所有财产,在所不惜。总之,恋爱的过程越复杂,越离谱,越艰难,似乎越伟大。当然,也有男人说,就为这点事,还值得折腾出这么大个动静?这是价值观不同。

伟大的经典小说就充分地利用这一卖点。

实际上,已婚人士的婚外恋,像是在嘈杂的闹市中取静,在利益倾轧的间歇中饮一壶新茶,有其优美纯洁的一面。它的纯洁在于它仅是两人之间的性爱,是两人之间的相互欣赏和互愉。如果婚外恋局限在不为外人所知的两人小天地之内,还有什么可指责的呢?有什么罪过呢?

当然,像所有事情一样,超出一定范围,就开始变质。比如,婚外恋出了孩子怎么办?涉及到的男人必须去处理。

道德尺度

基督教文明下的一夫一妻制,解决了性分配的社会公平问题和女权问题,家庭从此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石。从这一角度讲,它与儒家思想的社会作用相同。

婚姻的本质在于它能够为整个家庭成员提供经济利益。如果婚姻已破裂还坚守,并非高尚的道德行为。作为普通百姓,婚外的性爱,只要不伤害到他人,并不是罪恶的行为,反而或是一场伟大爱情的起跑点,一场心灵的洗礼。

如果你一生有幸遇上一位知你懂你的二奶,纯是两情相悦,她何罪之有?

乞讨上天,这文千万别让夫人看到!我本人什么事也没做,纯粹是在练习写作。敬请诸位善良的网友们作证。



评论(12)


作者:信济
史语兄文章做得好,但观点不敢恭维。
婚姻者,外示礼仪,内存约契,共致中庸,所以兼守义、逐利之美。西方偏执,唯重契约以逐利,则利尽约散,也是有交易而无牺牲、大个人而小家庭之必然。中国概念的婚姻,不应该如彼无礼。
古者婚姻之道,爱恋为毛,床笫为皮,同命为骨,相知为神。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固然。皮烂骨不磨,骨销神不死。尤然!如今受西方所谓名著、好莱坞所谓大片影响,变成了爱恋为神,床笫为骨,无所谓同命相从,无所谓肝胆相知,一纸婚约,一塌糊涂。许多国人的境界,也真正是可怜可叹了。

作者:史语

信济兄:
谢谢您的精妙评论。
小文主旨在引起以下几方面的思考:
1.伦理道德的局限性;
2.社会问题-性爱与婚姻是否可以分开;
3.海外华人在许多问题上存在定势思维,我希望大家有更多的思考。选这个题目是是希望大家不会因为问题抽象枯燥而睡过去。

理解伦理道德有理想主义一派,有现实主义一派。信济兄的观点是典型的理想主义。而本文所作出的结论,是基于现实主义。

作者:野云

犯法是罪吗?
中国有法吗?
法不讲理,法不讲情,法就是法,犯法就有罪。
你这种白痴还在无法的黑暗时代!

作者:史语
野云:
欢迎你参与讨论。但请记住事实,大多数婚外恋本身并不触犯法律;法律之定罪与伦理道德意义上的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多冷静思考,少情绪化,对成功婚姻才有帮助。

作者:北雁高飞
“婚外的性爱,只要不伤害到他人,并不是罪恶的行为。” 婚外的性爱,不伤害到他人吗??????

作者:史语
北雁高飞:
曾有研究表明,某些婚外恋有助于增强合法婚姻中的夫妻感情。也许爱情也需要竞争的缘故吧。适当的竞争,而不是恶性竞争,总有助于人类生活。

作者:北雁高飞
那您为什么连这篇文章都害怕让您夫人看呢?怕她受到“伤害”?

作者:史语
北雁小同学:
咱们多点幽默感好不好啊?难道你真的认为我夫人会因为一篇小文同我吵起来?

作者:信济
史语兄,冒昧的评一句:我大概知道令郎为什么不尊重中国而全以美国为本位了,因为您虽然对于中国文化有不少知识的积累,却并未把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及其美与力量传递给令郎——或许您自己也不相信那些核心价值还有什么美与力量吧。呵呵。

作者:people123
中国几千年的一夫多妻(或一夫一妻多妾)制度的文化沉积,配合男人对家庭婚姻要负责的道德理念,本来是相得益彰。最近60年实行的西方一夫一妻制度,然后文化环境对男人和女人的道德要求,都还是几千年前的东西,因此普遍的二奶盛行,其实是有其必然性的。

制度和文化必须相辅相成,才能各司其用。很简单一个例子,我们公司风华正茂的Berley PhD,可以找个有三个娃的大妈当女朋友,每天还很happy,这种事情在中国怎么可能?没有这种文化环境,离婚对于女人就是成了不负责任。而在西方,离婚女人有娃女人,照样可以有新欢,社会对此没有任何不好的看法。这就是文化和道德环境下的西方一夫一妻制度。中国人取其法,不取其神,只能是自取烦恼。

从另一面说,一夫一妻制度并不是每个男人都投票同意的,因此这种社会契约也就是一种伪契约。合同法都说明强迫下的合同可以无效,强迫下的合同更难以占到道德的制高点。

有婚外情的男人如此普遍,本身说明道德层面上要求一夫一妻就是有问题的。所谓道德,不是你的道德就是我的道德,而是所有游戏参与人都应该认可的。

如果一个男人本身就认为一夫一妻制度是错误的,一夫一妻体制下的道德束缚就如同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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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二奶别太猖狂就好, -谈天说地- 给 谈天说地 发送悄悄话 谈天说地 的博客首页 (74 bytes) () 07/07/2010 postreply 12:53:50

回复:史语:婚外恋与二奶 何罪之有? -者也- 给 者也 发送悄悄话 (28 bytes) () 07/07/2010 postreply 20:48:06

一夫一妻制在人类历史上占的时间并不长,婚姻和家庭 -月如霜- 给 月如霜 发送悄悄话 月如霜 的博客首页 (504 bytes) () 07/08/2010 postreply 04: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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