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小议:)

人都有善恶两面,过善易被欺负,过恶会被唾弃。

善恶挺抽象,和胜败,最好是利害联系起来,就比较有现实价值。比如,人最希望他人善,而不会自我要求善,主要是对自己有利无害。

来看看用利害来联系善恶。和你利害一致的,彼此就可以发挥善了,至善至美的程度是无限的。比如,王医生事件,如果你站在同胞情谊的角度,就会对他的家人,展现极大的善意,自己的心灵甚至于经过这一事件而变得更加美好。

显然,利害不一致时候,双方就会让恶大展神威。如网上的辩论,一到立场理念不一样,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和议题无关的人身攻击。情况比较有趣的是,只有当利害相反的双方,恶的能力势均力敌,难分高小,打下去,两败俱伤的时候,双方就会理性地坐下来,展开来表达善了。如果,实力不在一个档次,利害相反的话,强的一方必定是打压弱的一方面没商量,把恶发挥个痛快。所以,中国当年研发原子弹,衣带很宽终不悔。

弱和强之间的奇妙转化,也在在地牵引着善和恶的息息变化。天道向善(而非人),在于人类和自然世界中,强者总是少数或极少数,又往往其珍稀而自我无限膨胀,不善加珍惜,趋恶远善,直到广大弱小联合起来,维护自己的基本利益,推倒代表恶的强者,回归于善。

所有跟帖: 

说的很好!世间万物大多都寻求一种平衡,善恶也是如此。谢谢! -灌水乐- 给 灌水乐 发送悄悄话 灌水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8/2010 postreply 20:06:55

谢谢鼓励。平衡,高度概括:) -有言- 给 有言 发送悄悄话 有言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8/2010 postreply 20:12:25

Ding !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 -九鼎- 给 九鼎 发送悄悄话 九鼎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8/2010 postreply 20:22:06

谢谢。好分享: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 -有言- 给 有言 发送悄悄话 有言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8/2010 postreply 21:40:37

这个辩证法说得真好! -胖头鲤- 给 胖头鲤 发送悄悄话 胖头鲤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9/2010 postreply 00:36:12

过奖,谢谢鼓励:) -有言- 给 有言 发送悄悄话 有言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9/2010 postreply 20:21:32

僧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域必成灾。呵呵, 顶过。 -伯丞- 给 伯丞 发送悄悄话 伯丞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9/2010 postreply 09:13:02

说得好。谢谢:) -有言- 给 有言 发送悄悄话 有言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9/2010 postreply 20:22:21

“天道向善(而非人)”,虽然对这句话会有争议,我个人与你同感。谢谢分享! -广陵晓阳- 给 广陵晓阳 发送悄悄话 广陵晓阳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9/2010 postreply 15:07:37

很高兴和晓阳君赞同,谢谢:) -有言- 给 有言 发送悄悄话 有言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09/2010 postreply 20:23:23

道理讲的很棒,希望能够总结这样经验的人也是应该身体力行的人。呵呵。 -yayajuju- 给 yayajuju 发送悄悄话 yayajuju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10/2010 postreply 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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