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许多事实说明赞成极权统治,反对民主自由的人,他们本身把理看的很重而忽视了自由必须服从于法律,所以一说到自由他们就必然要用自由必导致混乱来反驳对方。这些人在国外甚至敢于无视法律,认为我有理,我可以要求,我可以大闹,他们的自由观就是你既然自称自由的国家,我当然可以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四川地震捐款就是一个例子,有些国家法律不容许谁都可以以任何名义上街捐款扰乱社会治安,可是有些同胞就是敢于挑战当地法律,以理当头,这种刁民心态对于自由的理解当然是很肤浅的。
"我既在理必在权",我觉得不少赞成极权统治的人就是这样理解自由的。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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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想说,讲的道理和举的例子是反的,
-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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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2010 postreply
11: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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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俩所误认为的所谓中国法律实质上只能称为你党为了维持
-fen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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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2010 postreply
00: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