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要看个人的具体条件.
如果网上盛传的,前重庆市公安局长文强的生活属实,那他就很难适应国外的生活.
看看他在国内的物质生活水平, 2千万现金埋在池塘里, 别墅价值3千万!
再看他的性生活水平:
1)警察情人经侦总队长陈光
2)利用隐私恐吓女星上床
3)10万元破处强行买春
“文强对14岁和14岁以下的未成年少女很感兴趣。”此前据专案组人员透露:“他
经常让人帮忙物色人选,然后带到酒店开房,经常给这些女孩子一出手就是10万元,
多年来与多名小女孩有染,其中也涉嫌强行买春的行为。”
哇萨, 光"10万元破处强行买春"这一条,他在外国就消费不起--因为人家管那事叫强
奸幼女!!!!!!!!
就是这样的生活, 他不珍惜,把儿子送到美国!他对得起他的祖国么?美国有什么好?他儿子在美国能过那样的生活么?不能!结果儿子回国, 导致文强心理崩溃.
要说还是邓贵大同志有远见, 死也不出国!
文强的新闻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mychina&MsgID=425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