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教我们:同类型的事务进行比较,才有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应北美的 highway codes

《驾驶员安全行车手册》,对应北美的 driver's manual

交叉比较,没有意义。

中国法规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外国规定:“Always keep enough space between your vehicle and others. Keep a cushion of space on all
sides to give yourself room to stop safely or avoid hazards.”

我没看出外国的有多么明确。在法规这一层次上,要适用所有情形,很难个给出量化标准。比如2秒规则,适用于正常天气和正常路况下并且车况正常的普通小轿车。对于其他情况,可能要适用3秒规则甚至4秒规则。法规这一层次,是不会面面俱到的。

中国高速路上,画有50米、100米、200米的测试线条,供参考,不是凭空目测。这些东西,在首都机场的高速路上就有。

所有跟帖: 

这也有道理 -baihe141- 给 baihe141 发送悄悄话 baihe141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8/11/2009 postreply 17:06:44

好像是你自己在比较嘛,自己又批评自己。外国的法规,俺可是 -悟空孙- 给 悟空孙 发送悄悄话 悟空孙 的博客首页 (38 bytes) () 08/11/2009 postreply 17:32:27

我是同级别的法规比较,你是不同级别的东西比较 -网上小学生- 给 网上小学生 发送悄悄话 (25 bytes) () 08/11/2009 postreply 17: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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