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应北美的 highway codes
《驾驶员安全行车手册》,对应北美的 driver's manual
交叉比较,没有意义。
中国法规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外国规定:“Always keep enough space between your vehicle and others. Keep a cushion of space on all
sides to give yourself room to stop safely or avoid hazards.”
我没看出外国的有多么明确。在法规这一层次上,要适用所有情形,很难个给出量化标准。比如2秒规则,适用于正常天气和正常路况下并且车况正常的普通小轿车。对于其他情况,可能要适用3秒规则甚至4秒规则。法规这一层次,是不会面面俱到的。
中国高速路上,画有50米、100米、200米的测试线条,供参考,不是凭空目测。这些东西,在首都机场的高速路上就有。
老师教我们:同类型的事务进行比较,才有意义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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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有道理
-baihe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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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2009 postreply
17: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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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你自己在比较嘛,自己又批评自己。外国的法规,俺可是
-悟空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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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2009 postreply
17: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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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同级别的法规比较,你是不同级别的东西比较
-网上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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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2009 postreply
17: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