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又不是一个强迫性的义务,而纯粹是一个个人的选择呀。
你不喜欢婚姻的约束,可以离开婚姻或者干脆不进入任何婚姻,
不会有人强迫你必须有婚姻吧?不过如果你在婚姻里留下了
责任(比如孩子),你不能逃避至少是经济上的义务哈。
问题只在于爱情需要有两个人,你不能把自己爱自己也称为
爱情吧?挑战就在于你是否有魅力不停地吸引异性或同性来
爱你,而不必进入婚姻。
所以凡事不能光有理想,还得看看可行性的实际问题。
也大可不必摆出一副巨委屈的神情,好似婚姻挡住了你(这里
的你是指LingYuan,不是万枫)寻找爱情的机会一样。这分明
只是你个人的选择而已,与买保险属一个性质滴。
虽然俺从对自己有利的立场,倒是不应该反对那些对婚姻不
满的人都走出来重新寻找爱情,省得俺老是嚼着那些有太太
在照顾打理的男性其实看起来真是atrractive得多,可又不
属于可以去染指的范围,正郁闷呢。呵呵,开个玩笑而已。
婚姻自由都实行很多年了,怎么还有人一副被绑架在婚姻里
的架势,谁拿枪逼你啦?这不是讲究愿打愿挨的嘛。
婚姻何时成“制度”了?你完全可以选择婚或不婚啊
所有跟帖:
•
新新最近难得一见了,你说得有道理
-万枫-
♂
(0 bytes)
()
08/07/2009 postreply
08:10:42
•
概念不太清晰哎,逻辑也很混乱吗。
-LingYuan-
♂
(260 bytes)
()
08/07/2009 postreply
17:33:36
•
还是阁下先回去弄清楚你想说什么吧哈!俺有点忙没空教导人:)
-慕容新新-
♀
(0 bytes)
()
08/07/2009 postreply
18: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