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思想指导上的根本性差异.
人治,大至一个国家的管理,小至每个人的生活内容,一切的活动均以人的主观意愿为治理核心,而这一人的主观意愿的根,源于人性里的私.这个私之人性若不能比较有效地加以抑制,势必引发祸患.
法治,大至一个国家的管理,小至每个人的生活内容,一切的活动均以一系列比较趋向公正,合理等等有利社会与个人整体良性发展的规矩为治理核心,那么就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私之人性所带来的祸患.
所以,社会制度只不过是外在的表现形式.中国要改变的根不在社会制度,而在源远流长并深入中国人骨髓血脉里中国文化思想中最应弃除的那部分------充斥着满满的人治思想的文化糟粕.
俗话说得好:有抬轿子的才有坐轿子的.
因此,中国最需要的是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又能体现并接近传播符合中国文化优良特色的思想与人格独立的,既不为当今权贵与政党服务的也不抵抗的纯粹的思想家,教育家等等这样的知识分子去改良中国传统文化的弊端.
任何得以延续的优秀民族的文化宫殿绝对不是在人为地推倒后再在这一片废墟上建立起来的.
能否这么看:人治与法治是人与社会偏重哪一边而存在
本帖于 2009-05-24 01:54:57 时间, 由普通用户 为人父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