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说法是:先遭外国人,后又遭中国自己人的抢劫,成为废墟。 但在法律上,如果一人打破门闯入别人家里,偷了点东西出来,然后又有别人进去,又偷了点东西出来。所有被偷出来的东西,都是算在第一进去的人身上的。
你又说:“把烧抢圆明园和持有兽头区分开后,对兽头是否是被偷盗的罪证的辨别,就应该应用西方,也包括现在中国在内司法制度中通行的刑事司法准则:无罪推定法则来度量。”
正确的说法是:当年英法联军在圆明园烧杀掠抢,无数中国的文物被他们带走了,这几个“水龙头”具体上都是在国外发现的吧,再加上大量的其他文物被他们带走了。所以,这两件是不用是证明怎么出去的。可以断言是是被他们偷盗出去的。
你又说:“可不可以拍卖。上面已经讲了,作为合法的物品,和合法的持有人,拍卖是无法被禁止的”
谁跟你说了“合法的持有人”?这个是你自己加进去的,如果是合法的持有人,那中国政府还会采取行动?!如果言重点,对你说的这句话,你应该脸红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