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法治不是成了讼棍玩弄的东西了。
再问台湾同胞:法律是为了人民遵守的,可是弄得法律条文连律师都可以各取所需,叫老百姓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违法?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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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双方都有律师吗?各自取有利的辩词那不就公平了。至于谁有理法官判决。
-香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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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1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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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事后的评判,而不是事前的预防。老百姓怎么知道自己的行为有没有违法?总不能碰到事
-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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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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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活中的歧见是有,但是上升到法律层面打官司很多人就考虑到金钱时间成本放弃。
-香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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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12: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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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法条可能已经细到方方面面。但是很多人嫌麻烦都放弃。就是骂对方一句都可以告的。
-香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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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12: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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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细到这种程度,那守法就是一句空话,总不能每个人都去修4年法学院吧?以熟知法律条款吧。
-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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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12: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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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喜欢跑法院啊。但是法条还是要备不时之需。
-香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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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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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条文在那里,但是刑法却不一定是坐牢,服社会役,罚钱。。。因为有的偏执的人
-香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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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2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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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只为了一个对错和是非。。。大概是这样,我不太清楚。
-香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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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2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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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狐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乐.
-ji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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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13 postreply
16: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