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台湾同胞:法律是为了人民遵守的,可是弄得法律条文连律师都可以各取所需,叫老百姓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违法?

最后法治不是成了讼棍玩弄的东西了。

所有跟帖: 

不是双方都有律师吗?各自取有利的辩词那不就公平了。至于谁有理法官判决。 -香狐狸- 给 香狐狸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07/2013 postreply 12:05:20

那是事后的评判,而不是事前的预防。老百姓怎么知道自己的行为有没有违法?总不能碰到事 -薛成- 给 薛成 发送悄悄话 薛成 的博客首页 (122 bytes) () 10/07/2013 postreply 12:12:27

一般生活中的歧见是有,但是上升到法律层面打官司很多人就考虑到金钱时间成本放弃。 -香狐狸- 给 香狐狸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07/2013 postreply 12:21:53

我想法条可能已经细到方方面面。但是很多人嫌麻烦都放弃。就是骂对方一句都可以告的。 -香狐狸- 给 香狐狸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07/2013 postreply 12:25:03

如果细到这种程度,那守法就是一句空话,总不能每个人都去修4年法学院吧?以熟知法律条款吧。 -薛成- 给 薛成 发送悄悄话 薛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7/2013 postreply 12:45:44

中国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喜欢跑法院啊。但是法条还是要备不时之需。 -香狐狸- 给 香狐狸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07/2013 postreply 13:08:09

法律的条文在那里,但是刑法却不一定是坐牢,服社会役,罚钱。。。因为有的偏执的人 -香狐狸- 给 香狐狸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07/2013 postreply 20:13:22

打官司只为了一个对错和是非。。。大概是这样,我不太清楚。 -香狐狸- 给 香狐狸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07/2013 postreply 20:15:43

香狐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乐. -jizi- 给 jizi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08/2013 postreply 16: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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