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查法典吧?吃饭点个菜不能也要先查查会不会违法吧?呵呵。。这只是玩笑。
不过讼棍当道不是法治的目的,而是法治的悲哀。
那是事后的评判,而不是事前的预防。老百姓怎么知道自己的行为有没有违法?总不能碰到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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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活中的歧见是有,但是上升到法律层面打官司很多人就考虑到金钱时间成本放弃。
-香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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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12: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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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法条可能已经细到方方面面。但是很多人嫌麻烦都放弃。就是骂对方一句都可以告的。
-香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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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12: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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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细到这种程度,那守法就是一句空话,总不能每个人都去修4年法学院吧?以熟知法律条款吧。
-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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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12: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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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喜欢跑法院啊。但是法条还是要备不时之需。
-香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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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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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条文在那里,但是刑法却不一定是坐牢,服社会役,罚钱。。。因为有的偏执的人
-香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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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2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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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只为了一个对错和是非。。。大概是这样,我不太清楚。
-香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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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3 postreply
2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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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狐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乐.
-ji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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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13 postreply
16: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