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想法怎么这么奇怪?

本帖于 2011-01-08 08:16:39 时间, 由超管 论坛管理 编辑

》按你的想法去判才合理合法?

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按我的想法去判才合理?但你这就能说明能像你说的按照瓜田李下去判案?

 

》你要有过硬的证据说你没嫌疑,你也拿出来啊。

证据就是那个录像:杨淑君正式上场比赛前已经拿掉那两块贴片。你看到了吗?没看到的话,可以自己去找找。也可以看看我前几天贴的一个截图帖子的链接。

 

》双方都认为有过硬证据时,就当然由法官来决定,靠撒泼靠争闹的吗?靠你这样死不承认判决的吗?有用吗,还不如收集更过硬的证据上诉呢。

什么叫撒泼?我这样做是在民主的构架下谈论/争论这件事。有什么不对?

 

》违禁药是神丹?一旦用了就永远有效?药效失去时如何影响成绩?你给说说看?是不是就不应该判罚迟禁药的运动员了?

违禁药有一定的作用时间(几天或几周),能在几天内的比赛中影响比赛成绩就行。这还不够?为什么一定要“永远有效”?有什么必要?

我说的是“禁药跟贴片如何可比?一个是服用了在一段时间内有效,另一个是拿下来就无效。。。”

正是要说明吃违禁药的要被罚的原因。你的问题根本问反了。你到底看懂别人的帖子没有?

 

》也不知谁的逻辑荒唐,一旦无效就可以不用判罚了,这样必然天下大乱,因为违规所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小了,谁都愿冒这个险。

无效当然就不能影响成绩,当然也就不必判罚了。

照你的说法,这个贴片一旦用过(比如,在赛前几天),运动员就永远不能比赛了?你的想法怎么这么荒谬?

举个例子:有些早年用过违禁药的运动员为什么几年后可以重新参加比赛?就是因为几年后那些早年用的违禁药已经失效了。不然的话,一旦用过一次违禁药被查到,就终身不能参赛了?

当然,体育管理当局是会确定早年用过的违禁药失效了才能允许那些运动员重新参赛。

而在贴片的问题上,这个“失效”更是直截了当:拿下来就失效了。还用争有效无效吗?

 

》为什么平常有飞行检查?就是让你平常想都不能想。平常吃的禁药就一定会到比赛时有效?什么药啊?两者都是明文规定不允许的东西,有什么不可比的。就算你前面举的什么跑鞋,认定你违规了,就算你马上脱下来光脚跑,裁判也照样能保留权力处罚你。

所以才有验尿的做法。几天前吃过的就能被验出来。但几年前吃过的就很可能验不出来。

跑鞋在什么时候违规?当然是在赛场上。如果一双跑鞋是违规的,穿着比赛就是违规。但比赛之前穿了又脱了,对比赛成绩会有什么影响?你请给个脱掉鞋跑还被罚的例子?

 

》谁告诉你当时不觉得的?哪条证据证明裁判当时不觉得的?让你继续比赛就是不觉得违规?

当时要是觉得违规,怎么还会让比赛?还赛了这么久?

 

》哪条规定写着的?不要一厢情愿好不好?有条文清楚写着的去质疑,没条文的倒觉得非得这样?什么法则观念?

这个是逻辑推理:他没说不可以,当然就是可以了。

 

》再告诉你一次,条文清楚写着,裁判保留处罚的权力,这意味着他没放弃这个权力时,随时都可以行使。没有任何条文规定,不马上处罚,就是放弃。

保留处罚的权利,是说可以过后追诉,但并不能说明当时允许上场比赛的做法。我这里质疑的,不是什么“放弃了这个权力”,而是为什么拿下来的时候工作人员(裁判?)当时不认为是违规?

 

》再强调一次,你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拿下来的时候工作人员(裁判?)不认为是违规。

我的证据就放在那儿:他当时没有说违规。直到比赛快完了才说的。

 

》裁判当时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己知道,可能包括如下原因:1,想包庇,但后来觉得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不利,故反悔;2,想河蟹,良心过意不去,故执正来做;3,犯糊涂,还没决定该怎么做,不想拖时间,观众等着呢,先比赛再说,给自己一点时间想清楚一点;4,看MM可爱,想耍耍她。。。还有好多好多可能。但这些都不影响裁判行使处罚的权力。

你要怎么猜想都可以。但是裁判当时允许比赛进行这么久,给人的理解就是“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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