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表达一种喜上加喜的意思。用“恰”合律,但好像感到少了原来那层意思了。再谢讨论。诗总是希望和人共同探讨的。
谢商榷。又字是应首句那正字。正为芳春團聚高兴,又逢二老金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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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用意我是明白的:)
-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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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07 postreply
1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