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翊云:我不认为我在“解剖大陆”

本帖于 2007-10-10 16:02:39 时间, 由普通用户 开心豆豆 编辑

如果有人关注我的写作是因为关注我的意识形态,那是他们的局限性,我并不为他们写作。

不翻译成中文是否也有书中故事内容“被本民族误解”的担心?或许会有,但另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在用非母语写作的过程中,会舍弃一些必须有中国文化背景才能深刻体会到的东西。这些东西可能是本民族读者需要的。

米兰·昆德拉书中很多关于性的描写并不是在写性,而是在那个特定历史环境中的曲笔,作者写得开心,读者看得有趣,其实都与性无关。有一次遇到一个捷克学者,他说在一九八九年Velvet Revolution(天鹅绒革命)后,很多东西解禁了,很多当年读昆德拉的快乐就不再有了。所以我说不必要,某种意义上说是因为如果让我用中文写这些小说,至少在语言上需要重新创作,所以觉得直接翻译是不可取的。

南都周刊对话李翊云

南都周刊:有人认为以英文写作的华人,之所以能获得国际上的认同,有一部分原因是在“错误地刻画中国,对洋人卖中国货”,认为这是在迎合外国人对中国的窥视欲的做法。你是怎么看待这种观点的?

李翊云:这种观点很正常,对我来说是噪音,不须理会。事实上,所有少数民族的作家都会遇到这样的批评。我的写作启蒙老师,James Alan McPherson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获得普利策小说奖的黑人作家,他本民族的部分读者认为他对白人出卖非裔群体;我的一个朋友是从乌克兰移民到美国的犹太作家,另一个朋友是从俄罗斯移民到美国的作家,他们本民族的人也对他们有这样那样的基于民族性而不是基于作品本身文学性的批评。持有这样观点的人不是读文学的人,是搞政治或运动的人,他们同样不是我的写作对象。作为一个作家,如果对这样的噪音没有心理准备是不可能写好作品的。

南都周刊:你是到美国后才开始写作,而且小说至今没有翻译成中文,国内读者还不是太了解你,他们只是大概知道,一位年轻的华裔女作家最近在英美频繁获奖。能简单介绍一下你自己的情况吗?

李翊云:我生长在北京,1996年从北大生物系(现在的生命科学学院)毕业后来到美国的爱荷华大学(The University of Iowa)读免疫学的博士学位。

其间非常无心地上了一个社区的写作课,发现自己很喜欢写作,于是放弃专业,在医院里工作了两年,同时试着写些东西。2002年重新回学校,读了爱荷华大学作家工作坊的MFA,在校时开始发表作品,并和Random House签了两本书的书约。

《千年敬祈》2005年在美国出版,2006年初在英国及其他英语国家出版,现在欧洲和亚洲其他一些国家都有译本。

南都周刊:《千年敬祈》是你屡获奖项的作品,书名听起来有些沧桑,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李翊云:一本短篇小说集,收录了《多余》(Extra)、《不朽》(Im-mortality)等十篇故事,大多以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为背景,写的是小人物的悲欢——贵族学校的清洁女工,股票市场中失意的退休教师,毕业分配回老家教书的英语老师,内蒙插队知青的后代……我上学时有三个不同的作家老师对我说我的故事很宿命(fatalistic),我想在历史大潮下想努力过自己的生活的人总是有些沧桑和宿命吧。

南都周刊:国内读者对《千年敬祈》很好奇,但你曾表示不会将《千年敬祈》翻译成中文,为什么?

李翊云:我说过很多次,不会将《千年敬祈》翻译成中文,原因很简单。中国有足够多的作家用中文写作,读者有足够多的选择,我的书翻译成中文不是一个必要的事情。同时有很多的英语或其他语言的重要作家还没被介绍到中国去,所以我的书实在不必翻译成中文。

我的写作,目的是打动读者

南都周刊:你的作品屡获国际大奖,今年3月你又入选英国老牌文学杂志《格兰塔》的“美国最佳青年小说家”,你觉得作品的哪些方面引起了西方的关注?主要是意识形态还是文本意义上的?

李翊云:我不知道自己代表什么意识形态。我和我的朋友谈读书时从没有谈意识形态,我自己读别的作家时不会去注意他们的意识形态。

如果有人关注我的写作是因为关注我的意识形态,那是他们的局限性,我并不为他们写作。

我觉得问题中的“西方”也是一个我不明白的概念,谁是西方的代表,美国?英国?还是爱尔兰?我的书在这些国家得了奖,评委中又有来自欧洲别的国家的作家学者,我很难想象这些人读书时会时刻将意识形态铭记于心。

我觉得写作是个很简单的事,我写个故事,目的是打动读者。但是读者若没被打动,或者因为我这个故事没写好,或者是不对这个读者的口味。

若是书出了,有人愿意买愿意读,有人愿意发我些奖,那么大概还是感动了一些读者吧。

南都周刊:你喜欢的作家有哪些?他们如何影响了你的创作?

李翊云:我最喜欢的作家是爱尔兰的William Trevor,一个伟大却十分低调的作家。他生长于爱尔兰,成年后移居英国,今年七十九岁,出版过几十本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集,关注的都是小人物内心丰富隐秘的悲哀。他对我来说就是一个纸上的恩师,我是读了他的书后才有了做作家的心,所以有的书评人和读者把我与爱尔兰作家相比。

我在爱荷华大学读书时的老师中,James Alan McPherson和Marilynne Robinson(他们两个都得过普利策奖)对我影响很大。我想我从他们那里得到的不是写作风格的熏陶而是智慧的熏陶。

南都周刊:美国华裔文学近年似乎颇受关注(和以前相比),谭恩美的作品销量不俗,而哈金的小说更是获得过全美图书奖,甚至有人认为你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是在模仿他们,你怎么看待美国华裔文学?他们的作品给予你怎样的启发?

李翊云:如果有人认为我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是在模仿谭恩美和哈金,我敢肯定地说这个人没读过我的书,也很可能没读过哈金的书。谭恩美是美国亚裔文学的先驱,但不是说所有的亚裔作家都要模仿她才能成功。哈金的文学传统是俄罗斯文学,我很尊重他的风格,我承认自己也受到俄罗斯文学的影响(比如说巴别尔),但我更倾心一些古典沉静的作家,如William Trevor,John McGahern(另一位我喜爱的爱尔兰作家),Iris Murdoch。

我怎样看待美国华裔文学?我从不想这个问题。我的肤色使我成为亚裔作家中的一员,但是亚裔作家的风格和白人或其他族裔作家一样风格多样。

南都周刊:《时代》杂志2006年2月介绍你的《千年敬祈》时,曾提及“前有高行健,今有李翊云”,“大陆最诚实的作家,写出最好的作品的必要条件”。你是怎么理解“最诚实”三个字?你读中国当代作家的作品吗?喜欢哪些作家?如果不喜欢是因为什么?

李翊云:我不知道“大陆最诚实的作家,写出最好作品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意思。我觉得写作是个很个人的事情,所以上纲上线的问题对我不大有意义,我也不大去想这些问题。

很惭愧对中国近十年当代作家的作品不是非常熟悉。出国前读过的作家中喜欢迟子建,王安忆,格非。现在因为不了解,没有资格说喜欢,更没资格说不喜欢。

南都周刊:对于许多移民作家而言(奈保尔、拉什迪、哈金等),故国的生活经验都成为他们各自小说创作的灵感之源(哪怕是批评的灵感),在写作时你如何处理你的中国生活经验?

李翊云:摘一段William Trevor关于他的写作感受:“因为我是一个小说作者,对我来说,作为爱尔兰人是复杂的。这种情况影响着其它的方面:国籍看起来是不相关的,是艺术的未知世界。然后,会突然发出声音,小说要坚持普遍性,相应地,(在写作上)坚持一定程度的狭隘与乡土观念往往能够很好地达到这一效果……写作是一个专业的活,因此小说作为最终的产品,它也会是很个人的。就像你所做的,你不能回避你自己。”

我想他的话也代表了我的感受:我尽量对我故事中的人物公平,不让他们成为我个人生活经验和观点的代言人,但同时我不会装作超越了我的过去,我不是从石头中蹦出来的孙悟空(当然孙悟空也有他石猴子的过去啦)。我的中国生活经验和我的美国生活经验一样,是我揣摩和想象人物的一个舞台。 最好的作家是解剖人性的作家

南都周刊:有人认为以英文写作的华人,之所以能获得国际上的认同,有一部分原因是在“错误地刻画中国,对洋人卖中国货”,认为这是在迎合外国人对中国的窥视欲的做法。你是怎么看待这种观点的?

李翊云:这种观点很正常,对我来说是噪音,不须理会。事实上,所有少数民族的作家都会遇到这样的批评。我的写作启蒙老师,James Alan McPherson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获得普利策小说奖的黑人作家,他本民族的部分读者认为他对白人出卖非裔群体;我的一个朋友是从乌克兰移民到美国的犹太作家,另一个朋友是从俄罗斯移民到美国的作家,他们本民族的人也对他们有这样那样的基于民族性而不是基于作品本身文学性的批评。持有这样观点的人不是读文学的人,是搞政治或运动的人,他们同样不是我的写作对象。作为一个作家,如果对这样的噪音没有心理准备是不可能写好作品的。

另一方面,我在接受英国卫报的采访时说过,我不代言任何种族,任何国家。写作是很私人的事情。我写的是我感受和关心的世界,如果有人说我错误地刻画中国,那是因为他所见所感的中国和我的中国不同,他大可以写他的中国给人读。

南都周刊:有国外媒体用“解剖大陆”来形容你的作品。不翻译成中文,“不必要”,是否也有书中故事内容“被本民族误解”的担心?

李翊云:我不认为我在“解剖大陆”,但我想最好的作家是那些解剖人性的作家,也是我想努力做到的。既然我的故事大多发生在大陆,是不是间接地解剖大陆就不是我知道的了。

不翻译成中文是否也有书中故事内容“被本民族误解”的担心?或许会有,但另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在用非母语写作的过程中,会舍弃一些必须有中国文化背景才能深刻体会到的东西。这些东西可能是本民族读者需要的。比如说,米兰·昆德拉书中很多关于性的描写并不是在写性,而是在那个特定历史环境中的曲笔,作者写得开心,读者看得有趣,其实都与性无关。有一次遇到一个捷克学者,他说在一九八九年Velvet Revolution(天鹅绒革命)后,很多东西解禁了,很多当年读昆德拉的快乐就不再有了。所以我说不必要,某种意义上说是因为如果让我用中文写这些小说,至少在语言上需要重新创作,所以觉得直接翻译是不可取的。

南都周刊:你的小说中,退休科学家到美国探望新近离婚的女儿,却发现很难沟通。然而女儿不是不会沟通,而是用英语自由自在地与别人交流。女儿说,“爸爸,你如果在一种你从来不曾用来表达情感的语言里成长,不如学了另一种语言,用这新语言来说话,反而容易些。你变成了一个新的人”。这里是否有托物言志之意?用英文而非母语写作,对于你来说,是否更容易表达情感?你是否因为用英文写作,而“变成了一个新的人”?

李翊云:就我个人而言,因为没有用中文创作的经历,一开始写作就用英文,确实现在觉得用英文表达更容易。但你引用的话出自小说中的人物之口,和我本人没多大关系。我也没有因为用英语写作便洗心革面成了个新人。我想把小说中的人物和作者等同起来是很危险的,否则写谋杀写暴力的作家不是要被送上道德法庭了吗。

南都周刊:写作为生在哪都不是容易的事,说说你目前在美国的生活状况。你在写第二本书,那会是怎样的一本书呢?

李翊云:写作的确很不容易。我的几个好朋友在纽约打拼,很辛苦。我觉得自己算是幸运的,出了书,得了奖,找到教书的工作。现在我在旧金山湾区的Mills College教小说写作和非虚构写作,学生是高年级的英语专业的学生和专攻写作的硕士生。

我的生活也很简单,教书、写作、相夫教子。我和我先生有两个男孩,我除了写作之外,很大的一部分生活理想是给我两个孩子创造安全宽松的成长环境。作为作家,有时也要当个公众人物出外活动,不过我觉得那不是我兴趣所在,所以更喜欢在书房里和已经过世的好作家交流,不用化妆穿不舒服的衣服,也不用担心这些名家笑话我这个后生晚辈。我现在在写第二本书,是一本长篇小说。能说的只有这么多,毕竟得把书写出来才能够有资格说。

在英美频繁获奖的华裔女作家

34岁的旅美华人女作家李翊云,自2003年起在《巴黎评论》、《纽约客》、《纽约时报》和《葛底斯堡评论》等文艺名刊陆续发表英语短篇小说,并以2005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千年敬祈》》(A Thousand Years of Good Prayers),先后赢得了爱尔兰的弗兰克·奥康纳国际短篇小说奖、美国笔会海明威奖、怀丁作家奖和英国的《卫报》新人奖,并于今年3月被英国老牌文学杂志《格兰塔》(Granta)杂志评为美国杰出青年小说家奖。亦曾入围过美国的桐山环太平洋文学奖、英国的桔子文学新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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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读! -胡涣- 给 胡涣 发送悄悄话 胡涣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9/2007 postreply 10:30:47

Yiyun Li 是个写作的奇才。出生在京城,作品大抵有一种西北 -liwong628- 给 liwong628 发送悄悄话 liwong628 的博客首页 (16 bytes) () 10/09/2007 postreply 12: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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