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文学一直持保留态度。呵,这就说明我的修养问题了。中国字认得再多,也是个跛脚猫。尤其现在全球化了,还深深中着中国文化糟粕的毒不肯自拔。
我首先是个记性很差的人。对英文人名地名有阅读及记忆障碍。这里也经常碰到人张口结舌,十分无礼。先天这样,怪不得我。
其实外国书看过不少,但战战兢兢,不能妄加评论。因为生长环境,思维方式,甚至传统,体制不一,虽说感情是相通的,人的本能是一致的,读来共鸣性就欠缺一点。这说明我极度缺乏包容性,脑子里顽固生根一小辫子了。再说象我这种层次的人,就中国文学,够读几辈子的了。
对那些动不动就能大段大段引用外国名句的人,心生羡慕,口生津液,一不小心流下来就出丑了。我只有仰头恭听的份。
我毕生就喜欢两本外国书了,一本《战争与和平》,另一本《彼得。潘》。这说明我的忠诚度,一辈子就爱两个人了,象我一个朋友所说:爱她男人,象狗一样死心塌地。另一方面,不思上进,应该这山望着那山高的,才是追求的境界。
《战争与和平》,没来由的一个暑假看了两遍。找不出一个很高尚的喜欢它的理由。对俄文人名地名就宽容一点了,书里名字底下都划了横杠,特意正我的视听,况且俄文读起来滚雷一般,很有韵味,舌头痛快了。对自己能断言喜欢这世界名著,我心生得意,有文学青年要跟我比试,这大部头的书,一砖头就能把人砸垮了。评论不敢做,我又不是学这个的。引用背诵也不能,记不住。反正就是喜欢。心中也有这么份作战图,随着托翁捭阖纵横,驰骋天下。托尔斯泰是个很可爱很有意思的老头,至今没能看到他的传记,引为憾事。
《彼得。潘》,我一直在寻找这两本书的相通之处,来证明我这人还有逻辑条理可言。勉强归纳如下:童话般的史诗与史诗般的童话。不是对号入坐,一个模糊的概念而已。这本书还算轻薄,一直带在身边。不愿意长大的孩子,挂在妈妈嘴角永远得不到的那个吻,我欣慰这个故事可以随着孩子的出生一代代传下去,惊喜没有尽头。我也长成妈妈了,爱他的心一点也没有减弱。
翻译得非常棒,非常生动,活灵活现的中国式语言。那才是洋为体,中为用,外表内心都美得水灵。要是普天下的外国文学本本翻译得有这么好,这么体现中国的文字之美,这么贴合广大劳动人们的阅读习惯,那我就心生旁骛,见一个爱一个了。
翻译是件很困难的工作,我也小试过一回。英文的排列,文字顺序,语气习惯,别扭劲根本拗不过来,中文的修养要非常高才行。即使我用了再中国化的名字,还是能一眼看出外来的本质。譬如看林语堂的《京华烟云》,此书是先用英文写的,译者起码应该看林氏的作品两年再动笔,犹如嚼没汁的甘蔗,一点味儿没有,还腮帮子疼,整个儿一故事概要。有朋友说她同事业余时间译了英文小说,很厚的一本,我翻了几页,就失了读下去的勇气。洋气落实到书上,对我而言就消化不良了。吃一两顿洋餐可以,要天天这样,我这中国胃还不如器官捐赠了好。这种书,不译也罢,费那么老大工夫也就一电子辞典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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