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雨涵:我的一点个人看法


鞋是每天要穿的,丈夫/妻子是每天要在一起生活的。

渔樵一贯认为,婚姻是一辈子的事,实在没有什么事比找一个两情相悦的配偶更重要,更能影响一个人的生活质量。

一天可以忍,一个月可以忍,一年也可以忍,甚至十年都可以忍,但一辈子呢?长痛不如短痛,如果没有难以抗拒的其他原因(如孩子等),应早作决定。

三十岁还是人生的上午,作什么事都不晚。不愿脱鞋,又怎么知道没有适合的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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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鼓起勇气! -thinkmyself- 给 thinkmyself 发送悄悄话 thinkmyself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6/2007 postreply 2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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