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就木意思了:)
一句话:从图书馆借来看后,保证你不会后悔。
JOHN GRISHAM 写的好多小说都拍成了电影。看过电影知道情节后再读小说就觉得木意思。毕竟畅销书吸引人主要是靠情节。
The Client写的是兄弟俩在树林里学吸烟,看到一个自杀场面,然后卷入的纠纷
再多介绍些这本书吗?
本帖于 2009-10-20 16:26:03 时间, 由普通用户 开心豆豆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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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很吸引人。谢谢!
-yimei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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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009 postreply
07: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