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怎么关注爱泼斯坦案。个人感觉这个文件能够公之于众,民众就可以公开讨论,至于更进一步提出质疑,应当都是允许的。而于朦胧

这件事,连在网络上出现的可能都没有,撰写纪念的文字都会被删除,被警察精准找到发文人要求不要发于朦胧的文章。。。。你觉得,两种舆论环境,哪一个更有可能接近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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