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走的还是那条路线。有一阵子了,有时是早上走,有时是下午。今天走的时间是正午时分,是用了午饭之后。那时秋风微微,阳光薄薄一层,走在路道上的人象是裹了一层金色的纱衣。
这一条街道上的沿途大树树叶大多还挂在树上,树叶正在慢慢地变色中。它们的叶子不像枫树的叶子是夹杂着色彩斑斓的丰润,它们是在淡淡地消退,夹杂着属秋的味道。
街道草地上散散落落着一些变了色干掉了的落叶。叶片趴着,但风过之处就生动了起来。象蝴蝶。有时一阵微风掠过,那些薄翼般的轻轻掀动一角然后又悄悄地静止。这里鲜有大风,不过当大风起时,那叶片卷起的姿势是上上下下的漫天飞舞。有时一种风是呼啸而过,然后在路面上卷起片片风浪,哗哗颤动的叶子也随之飞卷。晚秋时节,还有一种类似小型龙卷风的风力让树叶在街道上乱蹦的激烈场面让人叹为观止。
似乎是刚刚迈入了秋,对我来说是这样。一切都是从秋风开始,空气中的凉意开始。
我在国内买了一顶黑色的渔夫帽。这顶渔夫帽盖住头的地方比较深,帽沿比较低,额头象是被包住了一样直至眼睑上方,让人的感觉有一丝拘谨别致。那还是夏,这是阔别了四年之后的回乡。我从来没有这样一次的久别返乡。
那时秋风未起,初秋在夏末之脚溜达,夏的热气还在喘着最后的几口气息。有一次我戴了这一顶黑色的渔夫帽出去散步。我的散步应该说是走路比较合适。但散步说起来总显得有一种气势。成语信步闲庭就是那么一种意境。散步的步调通常会比较缓慢,我的步调没那么缓慢,步伐也比较大,我是刻意的与运动模式相结合。那么我该用走路还是散步来形容我这种闲暇似的运动?我想我无需执着于走路散步这个说法,那么就散步一语概之吧。
我是沿着社区的几条街道散步的。这几条街道旁的林木是有规划分布着不同品种的树木。这些规划中也不是那么纯粹的单一品种。往往有主打品种然后配置着其他品种。我不大清楚这种规划是否有科学依据上的考量?至少对我普通民众来说看不出有什么特别。
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作品。对于男性而言一般他们较不会公开自己对于文艺作品的喜好。公开之讨论的你可以看到他们理性思维的发挥,他们往往在历史知识上的考证及文艺作品中关于图像模型及心理学模型上的探讨。总之他们是比较开放性(对自我)研究考察之类的心理。这种兴趣是属于比较有私密空间的倾向,这种深入的考察也是富有个人魅力的展示。而大部分女性对于自己喜爱文艺作品的心情是敞开的(公众)是兴致勃勃地想了解并讨论之。这一种冲动似的热情似乎不那么持久。到底男人还是女人更爱八卦?或许都爱,只是表现形式不同。
就象时尚,不管是建筑设计,室内装潢,服装品味一样,他们都拥有个人的独特性,那些细微之处,差别之间不细心就难以察知。
不知怎么回事,有一天散步时,突然想到了那顶渔夫帽,它的型让我想起《简爱》里简的帽子。她在林间散步时,常常外罩一件风衣外套然后加一顶帽子。那时我还是在草地上散步。
那时的我慢慢地找到了一种节奏。它是一种小雀跃的心情。新鲜,笃定,富有生气。这样的节奏带来的感受让我似乎延续了回国时疾走散步乡村城市街头小巷的心情,这样的延续让我愉悦,一种与母国分离焦虑的痛苦在慢慢消逝中。那么记忆里写下的文字,那种时光流逝包裹在记忆中经历过人事的感伤,一种情感,当无法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