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懂。
凡是跟我懂得的东西(理论框架)不一样的,那就是不合理的。他们要用自己的思维约束世界,结果就是暴君。
法律上,英国人的案例法,其实多少还是承认我们现在智慧不够,大家摸着石头过河的。欧洲那就要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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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个,还是要把事情分类成“生死问题”vs "生活问题“,类似佛教的思路。
有些东西只要问一句:会死吗?如果不会死,那就是可以变通的,美不美,就是个人偏好、亚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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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能看见西方哲学撞到什么无形的墙了,就是主观-客观的关系问题,这像一个巨大的金铙闷葫芦,他们无论身体长多大,搞什么武器,实证、证伪、分析、综合,总是钻不出来。佛法(佛的方法)可以带康德黑格尔和西方哲学家们回家,不过他们也许觉得此间乐,不愿意走那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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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非要装天,但是他那体系装不了天。宝葫芦一抛,还是不能装天。
不过人们可能会说,那为啥佛就可以自称究竟,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