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除了精力上班的比例用在100% + 0 的模式,也可以双方各自上班50%的精力,另外50%精力用在家里啊—针对你的

“总需要一方退回家里”说的。我的意思是,有不少模式可以选择,最后无论选择哪一种,哪就是双方都认同的一种分工模式。如果没有选择,那也许可以理解成“牺牲”。可今天的社会有好多选择模式啊,这种情况下就是一种分工模式呀。

我想我不太同意的是一种victim 的心态。我觉得相比较来说,北美社会对女性保护还是很不错的。我不爱把自己当弱势,不论我处在什么位置。

好了,we agree to disagree. 每个人的经历和背景,让每个人看到的世界不同,所以这个世界才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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