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初到加拿大的蒙特里尔。有一天下午坐公共汽车去学校。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打扮得很一般,白毛衣,牛仔裤,脖子胡乱了地围了一条据说抹布色的围巾。可是等车时,路上的行人老有人向我行注目礼,甚至惊动个别开车的人探头出来看我。我呢,有些胃疼,哈着腰,一直手按着胃,想缓解疼痛。后来车来了,我上去,一车的人也都看我,还有人闪开给我让道的呢儿。我找了个坐儿,可是后来上车的谁上谁看我。我这一路就纳了闷儿呢。不过我胃痛,也没去追个究竟。等我到了学校教室,把墨镜摘下来放课桌上才发现,哎哟妈呀,墨镜咋就一个镜片呢?!到书包里一找,镜片在包里,敢情我等车时阳光刺眼从包里套墨镜戴的时候就脱落了。怪不得回头率这么高呢!发现这个问题后,我趴在桌上笑死过去。同学来问我,我把眼镜架上,演示了一下路上发生了什么,他们也都笑到抽筋。不过他们也不解,怎么我自己没觉得差别。我呢是近视眼,墨镜没度数,再加上胃痛转移了注意力,真没觉得差别。
你还别说,广大加拿大人民是礼貌修养也太好了,一路上只是对我这个女海盗注视一下,竟没一个嘲笑的,和指指点点的。不过也够冷漠,竟然没人指出来。也有可能人家觉得我知道,我有可能是扮酷,或者神经有问题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