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600刀帮我割bush和草(job order上这样写明的),他只割了bush,不肯割草,然后向我要600。在他一通吵闹后,我最终还是同意给他600,但他不肯给我名字地址SSN,这样我没法按规定写1099Misc,就没给他。第二天发message给他让他给我名字SSN,我会立即给他600,他回我要去法庭向我要2200刀。
今天开庭,他向法官拼命说自己干的活儿值2200刀等等,他这么一搅和,我都没来得及说我想付钱600,但他不愿给名字地址SSN所以拒绝接受这个事(实际法官就没怎么问我,光费劲听他说了)。最后法官没理会他没割草这个事,说job order相当于合同,所以只能判给他600刀外加法庭费由我出。貌似我输了官司。
多付几十刀法庭费也就算了,问题是,我现在还是面临无法写1099misc的问题,传票上有他的名字和PO box,我想让他给我SSN资料,估计他还是会拒绝。我怎么做比较好呢?如果他拒绝给我有关资料,怎么阻止他做garnishment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