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家庭主夫”离婚 女强人须付赡养费

家事法庭却作出罕见判决,裁定一名女强人须支付赡养费给两人的三个孩子。

一名“家庭主夫”,自失业后就在家中照顾孩子,前后长达15年。

他跟前妻(45岁)的婚姻维持了19年。前妻在法庭文件中透露,丈夫拥有商业管理硕士学位。离婚后,法庭裁决他无须支付一分钱给曾经在担任经理时月入达上万元的妻子。

相反的,他和三个孩子还可获得每月1750元的赡养费达半年。在这期间他将须寻找工作。半年后,他的前妻每月只须分担875元赡养费。

此外,男子将能够分得10多万元的婚姻资产。法庭也根据孩子们的意愿,把抚养权归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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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终于看到黎明的曙光了,哈哈哈哈 -萋萋- 给 萋萋 发送悄悄话 萋萋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7/2009 postreply 20:39:34

无论心里素质在好,这家庭主夫早晚都要出事。 -迷路兵- 给 迷路兵 发送悄悄话 迷路兵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7/2009 postreply 20:48:55

孩子一个都没分到,女方损失太大! -无心快语2- 给 无心快语2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0/07/2009 postreply 20:53:57

女的着急改嫁移居美国 -东北环线- 给 东北环线 发送悄悄话 东北环线 的博客首页 (14 bytes) () 10/07/2009 postreply 20:58:45

肯定被骗,都人老珠黄了。以为自己是刘晓庆呀 -迷路兵- 给 迷路兵 发送悄悄话 迷路兵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7/2009 postreply 21:06:19

抱着孩子冲去找男博士了 -12978- ♂ -臭鼬,花花的- 给 臭鼬,花花的 发送悄悄话 臭鼬,花花的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0/07/2009 postreply 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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