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渡舟人写得非常好!有思想又有文笔

来源: 一棵大树 2012-04-29 18:31:18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53 bytes)

嫖妓既然是合法的,法官的判决就有问题

校长急匆匆认罪,选择不抗辩,我看是希望尽快结束,息事宁人。

此案的关键在于,校长是否知道对方不满18岁,或者说不满18岁是否是一个卖点。根据法官说法,他是不知道的,那么他无意触犯法律,他只是一名商业欺诈的受害人。

野舟渡人说得很对,现在没有什么逼良为娼。如果嫖妓的男人需要在道德层面加以谴责,那么主动做妓女的呢?法官还要保护她们的身份?纵容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男人?

所有跟帖: 

哈哈,英雄所见略同 -yself- 给 yself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9/2012 postreply 18:33:39

在网上试图勾搭未成年少女也是犯罪 -cavebear- 给 cavebear 发送悄悄话 cavebear 的博客首页 (27 bytes) () 04/29/2012 postreply 19:11:02

同意同意!难得同意你一次 -一棵大树- 给 一棵大树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9/2012 postreply 19:11:51

我市好心提醒你 -cavebear- 给 cavebear 发送悄悄话 cavebear 的博客首页 (128 bytes) () 04/29/2012 postreply 19:23:32

不怕不怕,我记得检查身份证就是了 -一棵大树- 给 一棵大树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9/2012 postreply 19:34:27

会怎么分辨假身份证么? -臭鼬,花花的- 给 臭鼬,花花的 发送悄悄话 臭鼬,花花的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9/2012 postreply 19:35:46

没事,双方都未成年谁怕谁啊,最多各找各妈。 -徐爹半老- 给 徐爹半老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29/2012 postreply 20:20:45

两小互猜... -臭鼬,花花的- 给 臭鼬,花花的 发送悄悄话 臭鼬,花花的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29/2012 postreply 20:22:11

理解万岁!你的精辟总结让原文增辉不少,多谢了!! -野渡舟人- 给 野渡舟人 发送悄悄话 野渡舟人 的博客首页 (118 bytes) () 04/29/2012 postreply 23:32:11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