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在文中说:“所以我支持网管严格管理,不能事事听之任之,当然如果能制定出一个务实可行的管理条例,人人遵守,有章可寻,有法可依,就更是锦上添花了。”
我觉得这是颠倒了次序:应该是首先制定出一个务实可行的管理条例,人人遵守,有章可寻,有法可依。然后才由网管依条例严格管理。
这篇写的不错。有道理。不过,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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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别的网站上首发,那里才刚刚开始,没有什么制度呢
-平凡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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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2009 postreply
06: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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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不明则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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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2009 postreply
07: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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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顶问好!要讲逻辑谁都不是你对手:)
-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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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2009 postreply
07: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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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e.同顶!haha~
-那一朵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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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2009 postreply
07: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