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应该是忍了很久,到孩子们都大了才开始去上学、上班。
也许,一切没有那么复杂,她开始并不一定想抛弃家庭,遇到David,于是离婚、出走,水到渠成。
也许,一切也没有那么美好,但坚持了二十年,至少说明那还是她自己喜欢的男人、喜欢的生活吧?不然,即使鸡飞蛋打,她也可以end up到另外一个“Park Ridge"、另外一个平常的男人啊。
当事人的一切不重要,也无从考证。但各人对这件事的态度挺有意思。
还是那句话:Follow your heart.如果你是责任派,那么,有了家庭,就永远不要向外面张望,或者永远认为自己的是最好的。如果你是感情派,就尽量把变故的损失降到最小。如果你是什么都不吝的一类,最好不要太早建立家庭。
当然,人生没有公式,错误时常发生。如何纠正也是看各人的能力。
于我,还是那句话:血浓于水,亲情为天。孩子,永远不会抛弃;其他,都可以放弃。
我也同意你说的很多方面。这不是开脱,是我们的认知。:)
本帖于 2009-05-19 18:11:58 时间, 由普通用户 IvyLi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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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要是看了大家的贴。似乎忘记了她的功劳,一恩一德,不以后事而废之:)
-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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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2009 postreply
20: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