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海洋法系,允许各殖民地按各自情况实行司法。香港习惯法源于1843年《大清律例》和传统习俗,有些修订。所以很长时间允许姨太太。
民国是大陆法系。《中华民国民法》:“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根据法规,纳妾实际上被视为通奸,违法的。但民国司法松弛,说一套、做一套。实际上纳妾公然流行。在威权主义下,有权势方强占民女,都可能受司法系统保护。
所以张恨水小说《啼笑姻缘》中有侠客用暴力杀死强占民女之军阀淫棍,受到民众喜闻乐见。我没看过《啼笑姻缘》,也不一定跟民众有共情或同理心。在杀死军阀淫棍议题上,我弃权。上帝会洞察秋毫。巴金小说《家》中有孔教会会长强占民女为妾又杀人的情节。但张恨水没有政治倾向,不同于巴金。
有权威资料说:因暗杀闻一多而被判处死刑的特务军官汤时亮、李文山没死,被调包了,由其他犯人顶替枪决。陈琏、傅东菊又怎么回事?所以国民政府时期也不能乐观。
有说北大前校长马寅初老先生是有姨太太的,PRC时期仍保留。不知是否这样?也许北大的人比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