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之前我必须承认,不论从人民的角度拥有枪权还是放弃拥枪权,或从联邦或地方政府角度继续或收回人民拥枪权注定是一个争议很大的议题。公民拥枪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有100个理由说应该继续保留拥枪权,你就可能有100个理由反驳说应该禁止公民拥有枪支。就像超级大国拥有了核武是让世界更和平了,还是更不和平了?如果没有核武,苏联和美国早打起来了,可是因为有核武的制约才没让箭在弦上的世界大战一触即发,当然,你也可以有100个理由说更不和平了。所以,在这打嘴仗就是totally waste time,你用你的观点去说服立法人员把禁枪变成法律,让所有公民都去遵守才是你应该做的。没有法律一切争辩都是徒劳。
我还想先澄清一下我个人对枪的一个认识。这个认识只是我很多认识之中的一点但比较关键——即枪是一个equalizer,也就是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可能。武大郎永远也打不过西门庆,因为他矮,只有和西门庆势均力敌的武松方可制服他;女人很少打得过男人,因为她力气比男人小;小孩很少能打得过大人,因为小孩的身体还不够成熟健壮。武大郎有刀,女人有刀,小孩有刀还是打不过有刀的对方。所以,对一个人来讲反对禁枪只需要一个理由,根本不需要更多的理由,这就是我的理由。
如果一定要把公民被宪法赋予拥枪的权利对付暴政说成一个理由,那我认为这个理由到什么时候都不过时。先提醒我们有的两条法律,请不要自动忽略这些常识。一个是Posse Comitatus Act (PCA), 中文应该叫“治安官动员法”,是1878年国会通过的一项对后来国家历史有着深远影响的法案。这项法案严格限制联邦政府动用军队介入国内治安、执行行动,当时主要针对陆军,后来1956年做了修正,将空军包括在内。海军及海军陆战队虽然不包括在“治安官动员法”限制范围内,但海军参照该法,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限制海军及海军陆战队介入国内执法。这个法实施后,大大限制了联邦政府动用军队干涉地方事务的能力,但也有一些不遵守的例外,比如1932年Bonus Army事件是不可原谅的,是政府的错误和无能。1957年Little Rock Crisis——艾森豪威尔总统动用101空降师武装保护9名黑人学生进入学校。2005年Hurricane Katrina横扫美国南部新奥尔良,小布什总统下令联邦军队介入救灾与维护治安。911事件后,随着反恐战争的深入,有关联邦军队是否可以在需要时介入国内反恐行动也不时被人提及。每一次总统调动军队,都有政界和民间反对和质疑的声音。总体来说,这条法律大大限制了联邦军队介入国内事务的能力,是州与联邦就各自权责范围长期平衡的保障。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该法强有力地稳定了州的自主地位。
第二个法律常识是宪法第十修正案,也是权利法案的最后一条,它规定美国各州拥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The powers not delega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by the Consititution, nor prohibited by it to the States, are reserved to the States respectively, or to the people” —— “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驶的权利,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
好,有人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提到这两条法律吗?你可以说美国政府流氓的时候多了,不遵守法律你能咋地?对不起,我没时间跟你扯这些假设性的论调。法律就是法律,美国的法律不容你去质疑。另外,政府,有联邦政府,有州政府,有市政府,都是政府。不是所有这些政府都能扯上先进而强大的美国军队装备。我对付不了联邦的暴政,我可能能对付市政府的暴政和警察的暴力执法吧。给你举几个例子,1992年由Rodney King事件引发的Los Angeles Roits,当时就是警察的默认触发了Korean town的韩国人和骚乱者的冲突,如果韩国人没有用枪的后果是什么?之后警察跳出来了到韩国城去抓开枪的人,韩国人团结没有一个人去指认,此事就不了了之了。知道著名的Bundy Standoff? 政府就是要强占他在内华达州的牧场,要改成频临绝种的沙漠龟的自然保护区,该区域禁止放牧。实际这是借口,是当地政府包括土地管理局(BLM)受到财团权贵指使要征收他的牧场做更赚钱的生意,因此他自1993年起便拒绝缴纳任何罚款和更新放牧执照,此后他被认为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在公有地放牧。Bundy一家认为联邦政府对这片土地没有行驶宪政的权利,被联邦法院驳回上诉。到2014年3月联邦土地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捕获、扣留并清除了非法侵入的牛群,并以此为由封闭了牧场。结果就是不仅惹怒了Buddy一家,也惹怒了周围的牧人,1500人全副武装抗议要求联邦土地管理局释放抓捕的牛群,他们在Bundy的牧场周围设立营地和民兵路口检查站,将执法人员收缴的牛和看守牛群的警察营地包围。最后经过调停,还是把牛还给了Bundy一家。2018年9月FBI抓了Bundy和他的儿子,同年迫于压力释放了他们也彻底撤销了这一历经20多年的案件。
所以,有枪不是一定要打,而是可以震慑政府和政府谈判。当然,这得是一个健康的政府才会以大局为重,轻易不伤害到无辜的人。如果真是混蛋政府,确实不好说,军队、坦克杀你没商量。可是真到那时候,真是一个无良又独裁的政府,你如何就死认定军队不选择中立?如何认定军队就坚决不会反抗暴政,一定会把枪口对准养着他们的纳税人?难道人民傻到不去抢更有杀伤力的武器,一定要用自己手里的小手枪?你在怒斥“反华”的人时,把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历练出来的真理踩在脚下?什么叫多行不义必自毙?什么叫邪不压正?什么叫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你那么爱现在的国,开国伟大领袖说的“枪杆子里出政权”也忘了?曾是一无所有饥寒交迫的无产阶级的共产党是怎么打败武器精良的国民党的?退一万步讲,你有枪打不过军队,没抢更打不过,你有枪没抢又有什么关系呢?所以,有什么理由为了打不过暴政的政府去放弃拥枪权呢?这是拥枪的初衷,用军队的强大来否定它存在的必要也是一种跪拜强权的奴性心理。
那枪击案频发怎么办?无辜的人,特别是未成年的小孩子死去是让人痛心的。不解决人的问题,只解决抢的问题是暂时的,最终是徒劳的。我相信专业人士早就权衡了利弊,如果禁枪真能阻止杀戮,他们不会不去禁。怕的是好人失去了抢,坏人得逞的机会更加多了。你提倡禁枪,就去想方设法把它变成法律,少在这辩这些没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