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买了一支股票交易公司的股票,第一次买进之后赚了钱我卖了,跌了之后我又买进,结果买了之后就跌的更低,但我认定那个股票会回升,所以就没有抛出。结果那家股票交易公司回收股票,把我手中的股票强行以低价拿走。这就是我说的美国是法制国家,但是很多法律是倾斜的,是不公平的法律,也就是公司要回收股票时可以不经股票主人同意强行低价拿走股票,这是法律规定的。
由于有这样不公平的法律,就给公司制造了敛财机会,公司以高价发行股票,吸引人来买,公司因而捞一大笔钱,然后股价跌的时候回收股票,不管股票的持有者是否同意卖,人家就可以强行低价买走股票。这一进一出,公司就夺走散户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