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 你真的干过?你为何举错例子?generic的药物侵权官司恰恰是最少的。 - reader007 -"
这个简直太可以笑了。generic公司打侵权官司是非常大的business。
Teva是全球最大的generic公司之一,他们公司养着一个ARMY的律师可不是用来当宠物的,TEVA的first-to-file, 505b 2 and 505 J, Paragraph IV filing都是行业里相当领先的,有很多律师行,都是靠着generic 公司和新药公司打IP官司吃饭的。
1984年的Hatch -waxman 法律出台以后,generic 行业就此兴旺发达起来了,从一开始的简单的仿制IP结束以后的新药,到后来的这些带有一定的创新和改变的first-to-file, 505b 2 and 505 J, Paragraph IV filing,哪个药上市不和新药公司打官司?新药公司当然要保护他们的IP时间越长越好,肯定也得打官司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啊。
有网友以前说过,在walmart 买一个月的高血压药才几块钱,因为纯粹的generic药利润非常低,只有第一个file的,才有FDA保护的至少6个月的exclusive的阶段,那个阶段的价格也可以比较高,比如新药是1dollar,第一个file的可以卖85,第二个可以卖到0.7块,0.6块,第三个,第四个可以卖半块,再往后就不行了,大家都卖地板价了,我听说有的只能卖1,2分的。所以争取第一个file是所有generic公司要争的对象,在这个过程中打官司不可避免,应该是比新药官司多多了。新药的研发从头开始,要是没做,没什么办法去抢的。偷人家新药的idea在美国没那么容易,因为需要的各种数据太多了,光有个idea没数据啥用没有。
这种都是专利上的争,和偷人家的东西完全没有关系。
你真的在制药制药行业做过?整天的在一个bench上干活从来不朝外面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