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解释, 当年家谈1万个人马上坚持说这女的是和老公吵架出来的, 这么不识时务就是该死。 经过看录像我立刻批判了这一观点 。 而且家弹甚至延伸到了。这女的残废了,必须坚决予以离婚,
我的观点是: 她们是误判断而下车和老公提前是经过交流,而不是单方面的。 从录像来看, 男方是同意女的下车 , 但是看到老虎后改变了初衷,隐瞒了老虎出现, 然后叫丈母娘去做挡箭牌。 这一系列的事情发生后,家谈就是要对准这女的,说她该死, 她妈该死。
现在女的要去告动物园, 家谈都很气愤, 告不是人的基本权利么? 人家抽丝剥茧,水落石出的时候, 不管是什么原因不该是大好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