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给我最初的记忆是地大物博。童年在上海,以为南京路最热闹延安路最宽,外滩的高楼是最雄伟的。可一出北京火车站,来自祖国各地挑着行李讲着各种方言的人们从我身边挤过,长安街那个宽呀,宽得过马路闯红灯得跑个小喘气才行。我那时候不知为什么北京会有那么多城门,公共汽车一站站报出的站名除了某某门的门,其他我全听不懂。
北京带给我的生活首先是欢乐的。八月在北戴河,我把自己套在黑色的大轮胎中沉浮,明白毛主席为什么喜欢这个避暑的胜地,因为北京的街道太宽,没有上海衡山路上成荫的梧桐树,炎热的夏天,我走在大街上被太阳直接烤着,上海姑娘白皙的皮肤顿时就被晒成了古铜色。在雍和宫的门口,一位打着赤膊的叔叔向我吆喝,小姑娘要不要来一片西瓜?他那比手臂还长的刀砍在西瓜上,溅起的瓜子飞到了他壮实的胸脯上,他随手一拨胸肌上的瓜子,我留意到他乳头上一根随风飘动的黑毛。少女第一次见识了西瓜块后的真理,原来胸不是女人的专利,而胸前的毛却是男人的特权。
北京带给我的生活接着是痛苦的。我的脸本是圆的,到了北京后不到一个月,脸就变成尖的了。我想对食物的依恋是从儿时开始的,所以不管北京的同学如何为家乡的食物骄傲,我在北京实在是找不到适合自己口味的东西。我的肠胃本身很弱,吃冰糖葫芦我会胃酸,吃烤鸭我嫌太油,香喷喷的烧饼为什么没有肉馅?我心里想念的依然是上海淮海路上的肉月饼。我不喜内脏,鼓楼墙外“爆肚”两个字,居然有这样的魔力让我突然厌食。
就当我想撤离北京的时候,一个北京哥们在圆明园拦住了我的去路。彼此胸前一样的校徽便是搭讪最自然的开始。他高得需要我仰望,他放开的笑脸多少次和着十月北京的风沙钻进我的眼帘。我揉眼睛的时候他总是叫我别哭,他说北京还是有好多我能吃得惯的食物。于是乎从天安门逛街到地安门,从北海绕到后海前,走烂了一双上海宝屐买的白色的羊皮高跟鞋,他给我最大的好感就是帮我找到了一家我最爱的新路春狗不理包子店。
他是标准的北京哥们,说话的时候字正腔圆插腰拍胸,好几次我想买个京剧的脸谱给他套上。欺骗耍赖是他的拿手好戏,明明约我出来一小时散步,走着走着就说是迷路了,带着我走两小时也不让我回宿舍。他的英文发音特逗,明明是V,他读成“wei”,结果托福考试他没通过,只好呆在国内了。
他毕业后离开了北京去了遥远的地方教书。他为我拍的两张照片,我至今还珍藏着。一张是他让我越过长城的栏杆爬到外面去拍;另一张是我们划船后,我躲在避暑山庄的树后乘凉,等他换胶卷,他唤我的时候我刚露出一个笑脸,便被他抢拍了。照皮是用柯尼卡纸印出来的,这次回国我把它们带了回来。
有人说懂得回忆就是到了中年了。而北京给我的记忆,是那么的具体和深刻,伴着欢笑,伴着狗不理包子的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