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钱为代价。挨了打,就要补偿。
非要刑事诉讼,法院不判,就只好认了。要不就自己报复巴。
所以还是进行民事诉讼好。
本帖于 2005-09-15 20:51:14 时间, 由普通用户 2stillsuper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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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不能敲竹杠啊,狮子大开口,心术不正
-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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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2005 postreply
22: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