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场的人都是证人,包括,你,你儿子,和对方司机。事故发生的一刹那,警察和对方爸爸都不在场,所以不是证人。
警察报告记录的当场各方的说辞,可以作为一个记录,但是记录的也是你们三个当事人的第一印象。这个情况下警察不出庭。
现在你和你儿子两个人说你有right of way,对方司机说什么你也不知道。如果她说她有right of way,那么证词是2:1;如果她不说(remain silent),证词是2:0. 总之是有利你的证词多,这样官司赢的把握大。
2. 至于你和你儿子的证词是否可信,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法庭上的证词是假设正确的,因为证人都宣誓了。对方律师必须攻击你和你儿子的可信性。仅仅作为你的儿子,不是你儿子证词不可信的理由。对方律师必须找到你和你儿子过去有作假历史,包括:逃税,考试作弊,贪污,偷窃,或者其他不诚实的行为,才能有希望推翻你们的证词。
如果律师说:“法官,他儿子的话和他爹一样,显然是串通一气的”,这个说法会遭到法官笑话,因为这不符合逻辑,起码美国如此。
3. 对方爸爸的道歉,本身不能作为对方有错的根据。你可以做的,是问对方爸爸,你为什么道歉?是不是你女儿和你承认错误了?你女儿是怎么说的?
对方爸爸如果如实回答,可能会透露对方女儿私下的认错。这不是没有可能,好爸爸的首要目的是教育小孩诚实和安全驾驶,而不是为了省几个钱撒谎。如果爸爸是一个虔诚教徒,更是如此。
如果对方爸爸不如实回答,见(1), 反正证词上你是2, 对方是1或者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