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觉得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那种比较可哀?
一,错误的思想。
二,没有思想。
当然人都愿意有正确的思想,可是客观的说正确的标准恐怕很多时候难以定论。人的基本权利就是有权思想和表达思想,但更文明的一点是认识到在这个权利之上的后续条件是必须承认和接受到任何个人的思想都可能有错误或者至少有缺陷。但是如果因为不能接受错误就否定表达思想的权利,甚至思想的权利,那将是社会文明不能更进一步的阻碍。
我很同意你关于“评判”的分析,我觉得没有人当我高高在上吧,如果有我还真惊奇了。我确实就是表达一下读后感,如果这样的讨论也不能有,那么大家除了互相点赞可能也没啥有趣的东西了。
比如说,你说诗歌不适合论理,我觉得这也是一个理论,但我也觉得这有一定道理,可见我们仍然在交流思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