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致某某先生。本来也想学习老师您,写几首讽喻诗表达一些读后感。但是,一则怕引起更多误会;二则我认为这种交流方法恐会伤人伤己。所以我还是直言几句我的感想吧。我无意冒犯您,但是我感觉您近来攻击了不少诗友,包括我,多次了[pray][pray][pray]
人间的道德标准,经常是用来约束人的感情和欲望的。这约束的好处,就不用说了,否则社会就乱套了。但是,当二者有矛盾时,诗词中常以真性情胜。现实生活中,当然应该以伦理道德为本。
诗词对许多人来说,就是让心自由飞翔的地方。我的个见是,只要作者分得清楚现实和想象,不侵犯他人,不诲淫诲盗,怎么抒写他/她自己的情怀都跟旁人没有关系。所以,仅从他人的诗歌去审判其道德,是不公正的。黄庭坚曾自辩“空中语耳”。
您可以不同意我的看法,不欣赏这样的诗(人)。但是,您有没有意识到,您在诗中和留言中对别人的评判/审判,是把自己的道德优越感建筑在别人可能有的被羞辱之上呢?我听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甚至于,您诗中构建的情境,夸大的细节,都有可能造成无中生有,中伤无辜的后果。
窃以为,诗歌如果不是主要用来抒情,而是主要用来评判和议论,就不会动人。那不如直接去写小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