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该也同意这说法,如果你不同意,也可论述你的观点。 既然修宪与修法是必须,问题就产生了。到底是那一群人掌握这个修宪与修法的权利,这一群人是否能够代表超过半数人民的民意,并且尊重另外那小半数人的争议,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前提。 如果有这权利的只是金字塔顶端的精英,或是专政的一党, 完全没有其他制衡的力量,那是另类的政治独脚戏。 台湾已经从这样另类的政治独角戏走出来, 虽然走了二三十年, 但是,至今没有台湾人后悔过,你要台湾人再走回头路是不可能的。 如果任何人是因为智商太低容易被忽悠而必须被智商高不被忽悠的人所代表, 那是政府没有做好普及教育的措施,是政府失职。 任何一个人,无论多卑微,多无知,他都有权利作他自己的选择。 白骨精或知识份子或是有背景有给力爹娘的中上流人士要剥夺这样的权利都不是法治社会该允许的。 另外, 一个法治社会如果集体选择被忽悠,那是选民迈向成熟必经之路, 民主的素养就是这样一步步提高,一阶阶盘旋而上。你看着着急或怒骂几句,我却欣然看着它成长茁壮,像是看着一个孩子犯错改过再努力。 民主是台湾人共同的孩子,癞痢头的孩子是自己的好, 我理解台湾人的拙朴。:)
思思,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部宪法或一套制度在刚开始的时候就是完备的。修宪与修法都是必须的,
本文内容已被 [ ling1984 ] 在 2011-12-06 18:51:14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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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绝对不可能藏匿不公开。别的媒体我不敢保证,台湾媒体哪能容许信息盲区!
-ling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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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1 postreply
22: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