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本意来讲,附近有流浪猫,希望能放食放水;再过分点,放的,不是家里宝贝不吃的猫食,而是同样的猫食;再进一步,把outdoor猫收进家,一只猫两只猫,经济上没增多太大的负担,只要猫咪没有多到影响人的和猫的生活环境(绝对因人而异,两只,三只,四只,五只?)。“能作为吗”? 绝对能!能做到哪步?我心里有个(自私的)标准,希望别人能做到我能做到的。 但现实往往不随我意。我没理由要求别人做这做那。凭什么呀?因此,做了,我真心高兴,感激;没做,我无权指手画脚。 各个community也有不同规定。有的stupid规则规定,若喂流浪猫在自己的地界,那你就要为他负责,如发生它所引起的任何问题,由你全权负责。如果有好心人问了,流浪猫如何喂食,高兴讲解。如果只是问有流浪猫怎么办?还是尽量忍住不说放食放水的。
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说我没理由叫说梦话的猫猫做这做那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