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任何人有道德标准是好事,但是标准要统一,不能搞双重标准。潇潇你的问题就是双重标准。之前在“标杆”一文中,居然把60岁(当年默多克与邓文迪结婚的年纪)的传媒大亨称为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弱智,这未免令人觉得你母性不仅过剩,而且泛滥,对男女的价值判断是典型而绝对的双重标准,将这种婚姻失败的责任完全归咎于邓文迪,这对邓并不公平。
2.邓文迪没有抢默多克前妻的蛋糕,默多克跟前妻早在认识邓文迪之前就已经分居。
3.默多克不是某个人的财富,他有头脑有手有脚,两个人不过是各取所需而已。
4.大家赞成的不过是小邓的一巴掌,很多人并没有连她的婚姻都在唱赞歌。不能说她的婚姻功利,以后她所作的每一件事都要被大家鄙视唾骂,都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