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判死刑! 我觉得作者先把西方的法律看做是一种正确的标准, 然后再以此去批评中国的法律.

本帖于 2011-06-09 17:17:06 时间, 由版主 2010的冬天 编辑

 美国虽然法律健全, 但是我觉得美国的法律过于保护犯罪人了, 从另一方面就是对受害者和无辜平民的保护就不足了.

其实(故意)杀人偿命是个很简单朴素的道理, 也很公平, 就跟欠债还钱一样. 只有这样, 才能对犯罪行为产生足够的震摄作用. 一个人对死要比对失去自由的恐惧来得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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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文章的确给人这个感觉! -少灌多看- 给 少灌多看 发送悄悄话 (293 bytes) () 06/09/2011 postreply 00: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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