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社会或者国家会承认自己是人治社会的。人治,就是法律不完备或者不被尊重的结果

本帖于 2025-03-04 10:45:30 时间, 由普通用户 FrankTruce1 编辑

要说法律,现代国家只要不是海地这样的明显无法无天的国家,都有其完备或者不完备的法治体系。但是执政者或者执政集团缺乏自我道德和信仰约束下上台的人,做事情利益为先,自然容易各种腐败乌烟瘴气。近的美国中国就不说了,就看看韩国,算是法治国家吧?同样的制度,比较左右派总统,就能看到同样的制度下有些总统还要脸面,而有些总统是连面都不要了。

一个高清廉度的政府,不仅是法治的结果,也是道德信仰水平的结果。如果领导人不重视社会责任和公开透明的和个人操守等道德价值观,民众对此也无所谓的话,这样的法治迟早要变质的。这个和是否集权的关系倒不是必然。新加坡很集权,也有强人政治色彩,但是很清廉;意大利很分权,也有法治,但是清廉度就不怎么样。

具体到刚强个人这里,固然有制度的不完备,也有他自己对自己的放弃了,也就是他思想的滑坡。这两点因素恐怕都是一样重要。

在我看来,推进法治,法条体系完备和对社会的道德要求需要齐头并进,不然再多的法律也管不住冲动的行为,而事后惩戒又是马后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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