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那条“加国女子赢了官司丢了房子“,俺是这么看的

这万恶的女权主义社会呀!好像女的分男的财产就理所应当,男的分女的财产就是大逆不道。

你看,你要是个20多的小黄瓜,过几年离婚的时候,分点儿男人的财产就分点了;你都是40多的老茄子了,有个男人陪你那么长时间,离婚的时候你多少也得给一点吧。这谁该付钱是市场行情决定的。你看加拿大这个糟糕的女权主义社会呀!男的竟然败诉了。

俺们这个糟糕的社会还有一条公理:就是有钱的必须无偿的出钱。最后,男的就运用这条公理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所有跟帖: 

你9别害良家妇女了,适合天天泡小黄瓜小番茄挺好地 -电泡- 给 电泡 发送悄悄话 电泡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2/2012 postreply 10:04:47

没看那新闻,不能评论。 -Teaparty- 给 Teaparty 发送悄悄话 (61 bytes) () 12/12/2012 postreply 10:11:09

刚读了几本自传小说,好像西方很早就流行穷小子找富婆沃 -秋色满院- 给 秋色满院 发送悄悄话 秋色满院 的博客首页 (123 bytes) () 12/12/2012 postreply 10:51:17

现在看到谁的老婆不咋样,都忍不住想肯定是富婆 -秋色满院- 给 秋色满院 发送悄悄话 秋色满院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2/2012 postreply 10:53:55

所以吧,这事的问题不在于律师或男方,太多的女的不清楚自己的市场定位 -二忽悠- 给 二忽悠 发送悄悄话 二忽悠 的博客首页 (35 bytes) () 12/12/2012 postreply 10:56:30

反对割价大平卖 -Teaparty- 给 Teaparty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2/2012 postreply 11:06:24

你知道电脑这东西跌价速度很快,几年前的奔4,现在白送都不一定有人要 -二忽悠- 给 二忽悠 发送悄悄话 二忽悠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12/2012 postreply 11:13:56

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剩着,还有机会找,如果随别嫁了,连找的机会都没有了 -Teaparty- 给 Teaparty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12/2012 postreply 1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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